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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贵宝委员:尽快规范价格调节基金

  • 信息来源:宁夏民建
  • 发布时间: 2013年03月11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1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曹健)“价格调节基金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缺乏统一规范,不少地方的价格调节基金存在征收标准不一、代征费用过高、管理经费使用不规范等乱象。”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宁夏区委会主委孙贵宝建议,尽快规范价格调节基金。

价格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政府平抑物价、平衡供求、稳定市场,重点用于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价格调节基金大部分面向社会征收,由于缺少统一规范,导致全国各地出现了诸多价格调节基金乱收取现象。如多头征收、重复征收、代征代收。不仅征收部门不统一,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也是各不相同。有的地方按比例征收,有的地方则按外来务工人员、外来企事业单位人头征收,有些地方对一些煤矿、石油、燃气、用水等基础物资也征收。

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本质上和税收一样,是对企业和公民财产权的分割。“国家应尽快建立全国性的统一规范。”孙贵宝建议,对征收部门、对象、范围、比例、减免情况、监督管理等各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其规范使用。同时在征收范围和比例上切勿“一刀切”,应倾向于珠宝首饰等奢侈品消费行业以及垄断行业,反之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影响较大的水电等民生行业,可不征或少征收。

“还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孙贵宝建议,让价格调节基金筹集和使用与当地实际情况保持一致,降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对于拥有价格调节基金总量较少的贫困县,国家应给予其一定的补贴。加大民生支出,加快财政改革,将价格调节基金逐步列入到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由财政预算统一安排,并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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