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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 信息来源:宁夏民建
  • 发布时间: 2008年07月12日

本站讯:2004年1月5日,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由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曦主持,22位法制委员会委员和特邀代表参加会议。成思危主席、路明副主席、陈昌智副主席出席了会议。

成主席就民建中央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作用发表讲话。他说,法制委员会与其它八个专门委员会一样,主要有三个功能,一是发挥群体优势,为会的参政议政工作服务。二是反映委员及所联系群众的社情民意,具体到法制委员会就是反映民建会员中从事法律工作的同志的意见、建议。三是培养人才。通过专门委员会的各种活动使会员展现自己并增长才干,使他们成为会内的骨干力量。成思危主席还回答了部分委员提出的法律方面的问题。

路明副主席在会上结合自己一年来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实际,作了题为“参与立法,加强监督”的发言。

陈昌智副主席强调,经济建设是我们各项事业的中心工作,法制委员会应紧紧围绕经济方面的立法和执法问题发挥作用。

委员们经过热烈地讨论,确定了“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和“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法律问题”作为今年的法制委员会的研究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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