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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英强调:依法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 信息来源:宁夏民建
  • 发布时间: 2008年07月12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英在12月16日举行的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座谈会上强调,中小企业促进法是一部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要认真贯彻实施,依法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王光英指出,中小企业促进法肯定了中小企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明确了政府部门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职责,提出了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和引导作用。他强调,要进一步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合法投资和因投资取得的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各级政府特别是有关部门应当很好地履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职责;对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在积极扶持和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要依法规范和引导其经营行为,以保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据悉,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将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我国各类中小企业超过800万家,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座谈会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国家经贸委联合举办。国家计委、财政部、科技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统计局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记者 徐运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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