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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昌智答记者问——任监察部副部长期间发生的大案要案没我不知道的

  • 信息来源:宁夏民建
  • 发布时间: 2008年07月12日

据人民网现场记者报道: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今天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招待会,大会邀请全国政协委员中的民革中央副主席万鄂湘、民盟中央副主席张梅颖、民建中央副主席陈昌智、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张怀西、农工民主党常务副主席李蒙、致公党中央副主席程津培、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主席韩启德、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林文漪就如何发挥民主党派参政党作用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其间,就北京晚报的提问,陈昌智副主席做了简捷明确的回答。情形如下:

北京晚报记者:请问一下陈昌智先生,刚才我从门口的简历上得知您已经做了五年的监察部部长,请问陈先生,在监察部这样的要害部门工作,一定涉及到中共的局级、部级干部的犯罪情况,您作为民主党派的人士,能否接触到一些大案要案?另外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是否有党政部门的领导进行干涉?

陈昌智副主席回答说:这个情况我想用我的工作来说明。我在监察部担任副部长期间,参加了所有的重要的会议,这些会议包括大案要案的研究、重大的人事任免,以及一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发生的大案要案没有我不知道的。 我分管的工作和其他中共的副部长一样重要,我分管监察一司,就是专门办案件的司,再分管执法监察司,还分管研究所。执法监察一司负责联系国家十多个部委和国家特大型企业40多个。我这四年多来和执法监察一司一共办理了三百多件案件,其中涉及一定数量的省部级干部。执法监察司负责监督国家的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这项工作涉及面很广,涉及到所有的政府部门。我就举一个例子,我负责特大事故的查处,这五年来,我和我们的执法监察一司查处了60多起特大事故。在查处广西南丹特大事故时,我是国务院案件督办组的组长,我组织协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干部共同办案。前面我谈到的60起案件,我们追究了八百多人的党纪政纪,对他们进行了处理。其中包括县处级有二百多人,地厅级有八十多人,省部级有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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