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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光伏扶贫为抓手 解决我区贫困人口整体脱贫的建议

  • 信息来源:宁夏民建
  •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22日

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已经结束,国家和自治区的脱贫目标和计划已经明确。如何脱贫、如何精准扶贫,如何如期完成脱贫任务,实现共同奔小康目标,已是当前我们各级政府亟需解决的民生问题。要实现精准扶贫、整体脱贫,核心是增加贫困农民收入,而增加收入必须靠产业发展,靠转移就业。我认为发展光伏产业扶贫,就是顺势而为,有效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的一条好路径。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审时度势,把光伏扶贫作为我区贫困地区特别是中部干旱带群众增收脱贫的重要措施。

我区贫困地区特别是中部干旱带,干旱少雨,蒸发量大,十年九旱。除扬黄灌区之外,发展农业只能靠天吃饭,难以解决群众脱贫问题,更谈不上致富。现在,我们要把贫困地区的资源禀赋重新审视,干旱少雨但日照充足,发展粮食不行,搞光伏产业得天独厚,资源劣势可以变为优势,“不长粮食长光伏”。把贫困地区丰富的阳光资源充分利用起来,以光伏指标配额为纽带,以市场为依托,发挥好光伏产业极强的“造血”功能,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议设立“宁夏光伏扶贫基金”,以中部干旱带为主,以政策鼓励为导向,引入社会资金建造光伏扶贫电站,如果按户均拥有3000-5000瓦光伏装机容量,户均年可增加收入3000-5000元以上,可对解决我区贫困人口整体脱贫问题发挥重要作用。

二、总结经验,用足政策,科学规划布局

我区作为2015年国家光伏扶贫6个试点省之一, 2015年我区实行了由企业全额垫资,建设光伏扶贫电站50.5665兆瓦,涉及农村贫困人口12948户,仅此一项,户均增加收入300元,下一步再通过集体回购等形式,逐步增加到每户每年3000元,突显了光伏产业带动扶贫开发的目标。随着“十三五”扶贫攻坚的展开,国家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和金融支持,在研究吃透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特点,科学制定光伏扶贫电站的规划和布局,积极打造和建设适合我区的光伏扶贫产业区及商业模式,确保可持续发展。在全区1100个贫困村中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建设村级集体光伏电站,增加集体经济和农户收入。以集体经济用于再扶贫,使贫困村集体变成扶贫主体。

三、制定优惠政策,实现参与企业与贫困人口“双赢”

据测算,宁夏地区每100MW光伏电站每年的息税后利润约为4000-5000万元,息税前利润约为7000-8000万元。估算用政策引导社会资金配比捐建2GW扶贫光伏电站,每年产生约14亿元收入全部用于扶贫,即可实现我区70万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年收入2000元,20年的稳定收益将直接解决我区整体脱贫问题。建议对光伏扶贫项目实行扶贫减免息税,同时实行贴息贷款、所得税全额减免10年的优惠。同时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相关财税部门落实光伏扶贫政策,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光伏扶贫项目,允许过桥贷款方式,撬动信贷资金投入,破解扶贫光伏电站“融资难”的问题。

四、大胆创新,引导社会力量成为扶贫开发的主力军

扶贫工作,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责任。要转换思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事业,鼓励并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以光伏发电为切入点,通过强化“自治区主导、地方政府负责、市场经营运作”这一工作机制,大胆创新,按照“企业做扶贫,扶贫获指标,指标建光伏,光伏产效益,效益帮贫困”的发展思路,以解决我区整体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为目标,以大力发展光伏扶贫电站为抓手,通过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互利共赢,使社会力量成为扶贫的主力军。

五、拓展扶贫功能,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

在贫困地区实施光伏扶贫项目,是一项新产业、新事物。应通过加强对贫困人口的技能培训,大力吸收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同时,依托扶贫电站的科学建设和高效运营,通过组织“光伏扶贫基金”等社会资源改造扶贫电站园区,使之成为高效特色农牧业产业园,通过免费或承包经营等方式,帮助扶持贫困户增收。使贫困农民不仅实现了整体脱贫,同时又开拓了一条致富奔小康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作者李 立,系自治区政协委员、民建宁夏区委会委员、区直工委综合一支部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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