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主建国”到“中国民主建国会” 民建更名背后的历史沿革与时代启迪
- 信息来源:宁夏民建
-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1952年7月,民主建国会在第二次总会扩大会议上正式更名为“中国民主建国会”(以下简称“民建”)。这一名称变更绝非简单的文字调整,而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民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积极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强化政治认同、实现组织转型的标志性事件。其背后折射出民族工商业者群体从“旧社会参与者”向“新社会建设者”的身份重构,深刻诠释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制度内涵。本文从背景溯源、政治定位、组织重塑、时代启示四个维度,系统梳理了民建更名的深层动因与制度价值,为理解中国特色多党合作制度提供历史镜鉴。
一、背景溯源:组织发展与服务时代大局的必然选择
(一)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觉醒
抗战胜利后,中国民族工商业者在国民党官僚资本的挤压下陷入生存困境。1945年12月,黄炎培、胡厥文等爱国工商业代表在重庆发起成立民主建国会,其纲领主张“不右倾、不左袒”的中间路线,试图在国共两党之外寻求第三条道路。然而,国民党政权的专制本质与内战政策,使民建逐渐认识到旧民主主义道路的不可行性。1948年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后,民建秘密召开常务理监事联席会议,决议响应中共号召,标志着其政治立场的根本转折。新中国成立后,民建以《共同纲领》为行动指南,明确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投身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在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实践中完成了思想淬炼与组织净化。
(二)社会主义改造阶段的时代课题
随着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完成,资本主义工商业与国家工业化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部分不法资本家为牟取暴利进行违法活动,不仅严重破坏了经济建设事业,还在党政机关中滋长出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1951年底至1952年10月,中共中央开展“三反”“五反”运动,与工商界有密切联系的民建面临严峻考验,运动开展过程中,部分成员暴露出对新政权的认知偏差,有人质疑“公私兼顾”政策的长期性,有人担忧“阶级消灭”前景,个别会员甚至因不法经营被查处,凸显出组织转型的紧迫性。在此背景下,毛泽东于1952年3月15日与黄炎培的谈话中明确指出,民建在运动中带动了工商业界,是有功的。希望民建注意两件事:一是帮助资本家去掉“五毒”;二是好好地学习《共同纲领》。这一指示为民建的转型指明了方向。事实上,早在1950年12月,毛泽东便曾建议民建名称中加入“中国”二字,以明确政治归属[]。这一建议在1952年7月召开的民建第二次总会扩大会议上得到落实,更名成为民建从阶级联盟转向政治同盟的关键节点。
二、政治定位:从“阶级联盟”到“参政党”的身份确认
更名的核心在于政治定位的明确与制度规范的升华。1952年7月,民建第二次总会扩大会议通过新会章,正式更名为“中国民主建国会”,并在总纲中明确规定:“本会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共同纲领》为纲领,团结全国经济界人士,为建设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而奋斗。”[]这一表述具有三层内涵:一是明确组织属性。“中国”二字使民建确立国家层面的政党属性,彻底摆脱区域性或行业性团体的标签。二是强化政治认同。“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首次写入会章,将政治认同从思想层面固化为制度规范,奠定了“党领导民主党派”的政治原则。三是契合历史定位。从“建国”转向“建设”,契合国家从革命阶段向建设阶段的历史方位,明确了民建作为“建设者”的政治角色。
这种政治定位的明确,本质上是回应国家建设对参政党职能的要求。更名后的“中国民主建国会”,凭借“中国”前缀的合法性,得以统筹地方组织、联系全国工商界代表,有效整合资源。正如1953年11月,李烛尘在民建总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闭幕词中所讲:“(民建)要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有步骤有重点地推动工商业者会员进行增产节约。帮助、指导会员进行企业改造,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把自己的企业推上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做出榜样和成绩”[]。这种职能拓展,正是民建“接受领导、服务建设”政治定位的生动实践。
三、组织重塑:从松散联合到制度化参政平台的跨越
更名的过程,也是民建组织体系脱胎换骨的过程。为适应全国性参政党的定位,民建同步推进组织规范化与参政机制建设工作。
组织架构层面,民建将“会务推进委员会”更名为“总会委员会”,取消理、监事名义,改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总会下设各处执行日常工作,明确“中央统筹、地方执行”的层级关系。使民建政治上实现从分散协商到集中决策,强化了接受中共领导的政治自觉,组织上实现从松散事务到专业分工,提升了服务国家建设的能力,制度上实现从惯例运行到法治化管理,奠定了参政党的现代化基础。
会员发展层面,1951年5月,民建提出“以中小工商业者为主要对象”的组织发展方针[];1952年调整为“重点吸收对国民经济有重大作用的工商业资本家及其代理人,同时吸收有代表性的中小工商业者、私营企业高级职员、公营企业工作人员及进步知识分子”[]。这一转变呼应了国家从经济恢复转向工业化的需求,既强化了民建团结资本家以服务建设,又吸纳了多元专业群体提升参政能力,推动民建从广泛联合走向精准履职,彰显了民建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向同力同行,为服务社会主义改造奠定组织基础。
参政议政机层面,民建围绕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召开总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动员全体成员团结广大私营工商业者,在贯彻国家过度时期总路线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深入各地基层宣讲过渡时期总路线,使成员普遍提高思想认知。二是积极响应金融业公私合营和推动工商业的改造。金融业公私合营中,民建成员利用自身优势,在协商各方、联系推动、沟通公司关系、协助筹建机构和安排人员中做了大量工作。1954年下半年,国家采取”留、转、包”的方式,对私营批发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民建各级组织积极协助政府了解情况、反映意见,并通过多种形式做工商业者的工作,促进工作顺利完成。三是强化调查研究,1953年,民建总会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工商调查研究工作的决议》,把工商调查研究工作作为全年的中心工作,要求各分支会设立工商研究机构,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这些实践不仅彰显了民建的组织效能,更印证了多党合作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独特优势。
四、时代启示:新型政党制度的历史逻辑与当代价值
民建的更名与转型,不仅重塑了自身发展轨迹,更对多党合作制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制度自信的历史镜鉴
民建的更名与转型,为中国特色多党合作制度发展贡献重要活力。通过会章固化政治认同,强化了“党领导民主党派”的政治原则。构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体系,实现政党关系的制度化运行;三是塑造“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参政党特质,为社会主义建设凝聚共识。1993年,民建中央提出将多党合作制度写入宪法的建议被采纳,这一制度正式上升为国家意志。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这一制度将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二)政治自觉的核心底色
民建更名背后,是通过名称规范明确政治定位,通过组织整顿强化制度建设,通过职能转型服务国家需求。这是民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生动注脚。回望历史,从积极响应“五一口号”,到提出“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鲜明口号,再到如今“矢志不渝跟党走,团结奋进新征程”的行动纲领,民建凝练出一条“政治纲领与时俱进,引领民建前进方向”的发展规律,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是这一规律中的核心要义。
(三)精神传承的时代价值
今天的民建,作为密切联系经济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其“爱国、民主、建设、团结”的优良传统,与1952年更名背后精神基因密不可分。从参与“十四五”规划编制到助力乡村振兴,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到参与社会治理,民建始终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践行着“为国家建设出主意、想办法,做好事、做实事”的初心。这种精神传承,既是历史的馈赠,更是新时代参政党的责任担当。
从“民主建国会”到“中国民主建国会”,民建的更名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与中国共产党共成长、与国家发展同频共振的生动历史缩影。它不仅标志着民建向全国性参政党的组织的转型,更以实践创新诠释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制度密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民建需继续强化政治认同、提升专业能力,与中国共产党携手,共同书写新时代多党合作的新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磅礴力量。
(作者:民建银川市委会机关干部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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